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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版权产业发展对策
日期:2020-12-14 12:03:59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11月30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又专门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作为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视听版权保护和开发对于广电行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在国家广电总局的带领下,全行业正在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推动广电版权产业快速发展,并积极参与国内外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
 
 
广电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广电总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2008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后,率先于2010年11月制定《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明确广播影视知识产权中长期规划,成为国务院系统制定的第一个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十年来,广电行业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获得显著提高。
 
一是影视作品创作持续繁荣,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综艺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能力明显增强,数量质量稳步提升,版权资源日益丰富和多元。
 
二是积极参与《著作权法》等相关重要立法修法工作,解决电视新闻作品、广播组织信息网络传播权、视听作品等著作权保护问题,广播影视知识产权制度日渐完善。
 
三是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执法工作,侵权盗版得到有效遏制,广电事业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是广电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和机构建设取得突破进展。总局已连续举办十期全国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培养和锻造了一批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人才队伍。广电管理、制作、播出机构也相继建立起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或配备了专业工作人员。
 
五是广电总局指导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成立广播版权委员会和电视版权委员会,在组织付酬谈判、开展培训和课题研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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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产业成为广电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是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视听作品的版权保护、节目栏目的品牌保护以及技术设备发明的专利保护等都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其中版权(著作权)是广电行业的核心资产和核心竞争力。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依靠广告的传统经营模式日渐式微,急需改革创新和转型升级,版权产业将成为广电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界定,版权产业是指版权可发挥显著作用的活动或产业,包括核心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非专用支持产业。其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是核心版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的版权产业对GDP 的贡献率是12%,日本是10%,韩国大概是9%,而我国是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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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产业是文化与技术、商业的结合,具有融合度高、带动性强、绿色低碳等特征,在转方式、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促转型中具有特殊作用。
 
当前,广电版权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
 
一是技术和产业变革不断延伸版权产业链,带来广阔发展空间。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正在重塑广电行业,媒体生态和视听作品创作传播都在因此发生深刻变革。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广泛渗透和影响广电行业,不断带来新应用、催生新业态,不断延伸版权产业链。
 
二是内容付费成为新的消费习惯,版权产业发展动力充沛。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迅速,内容付费逐渐成为新的消费习惯,为版权产业发展带来强劲动力。据统计,2019年中国网络视频付费市场规模为514亿元,同比增长49.4% 。爱奇艺会员付费业务营收144亿元,同比增长36%,超过广告服务营收(83亿元),成为最大收入来源。
 
三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的版权侵权盗版得到有效遏制,为版权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空间。
 
与此同时,我国版权产业发展仍面临许多痛点和堵点:
 
一是版权内容产品创作日渐繁荣,但促进版权作品交易和服务的公共平台尚未建立并发挥作用,版权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版权制度在激励创作和产业促进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影视剧侵权盗版形势有所好转,但短视频等新兴网络视听领域的侵权仍比较严重。据《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的数据,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侵权形式包括未经授权进行搬运、二次剪辑创作,主播在直播间未经授权播放、翻唱音乐作品等;
 
三是《著作权法》虽修订完成,但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仍有待完善,广电参与相关立法还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参与知识产权国际治理和规则制定的能力有待提升;
 
四是广电知识产权行业组织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需要根据广电机构改革情况整合调整行业组织,加强行业组织在课题研究、组织培训、集体谈判、参与立法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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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版权产业的对策思考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集体学习时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进入新时代,广电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发生了一个很大转变,从以保护为主过渡到保护与创新并重的新阶段。下一步,要发展广电版权产业必须坚持保护与创新并举,发挥版权制度激励作用,“为智慧之火浇上利益之油”。
 
(一)完善广电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以高质量制度保障广电高质量发展
 
一是研究部署新时期广电行业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建议尽快研究部署“十四五”时期及未来十年的广电知识产权工作。
 
二是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相关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经过十年努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圆满完成,并将于明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下一步,关于视听作品法律概念的理解和适用、播放录音制品付酬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跟进。与《著作权法》相关的配套行政法规,如《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等都有待修订和完善。广电总局将积极配合国家版权局、司法部等相关立法部门,推进相关配套法规修订工作,积极反应行业诉求。
 
(二)以知识产权为纽带,拓展广电文化业态和消费模式
 
尽管从行业管理角度,文学、影视、网游及相关衍生品归属不同部门管理,但从产业发展规律看,版权产业上下游都是贯通的,其中版权授权和交易发挥着纽带桥梁作用。当前,我国要发展版权经济必须着力打通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链条,最大程度地发挥版权作品的增加值。
 
一是拓展版权产业链。可以借鉴美国迪士尼的经验,通过多种形式授权许可,拓展版权作品的营利模式,开发票房收入、录像带和DVD、主题公园、特许经营和品牌许可、电视媒体和网络传播等多元化收入来源。
 
二是发展新型文化产业,尤其是数字内容产业。五中全会《建议》提出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此次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也将“数字化”纳入著作权人复制权的控制范畴,为版权作品的数字化授权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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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重视和发展网络版权产业。据《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19)》数据显示,2019 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 9584.2 亿元,同比增长 29.1%。在细分门类中,包括长视频、短视频、直播在内的各类视频业态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占比达到 29%,已超过网络游戏的 24.1%。
 
(三)搭建广电知识产权技术和服务平台,促进版权资源的转化运用
 
一是发挥广电媒体资源管理系统的作用。在落实《付酬办法》的过程中,部分广电媒体已建立起媒体资源管理系统,完成了节目版权梳理、著录、入库,为广电节目版权资源开发奠定了基础。
 
二是建好用好广电节目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2020年5月13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其中“搭建国际版权保护交易平台”的任务由中宣部和广电总局承担。
 
2020年10月,中宣部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聂辰席同志听取并肯定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中国联合展台”在线平台建设工作,下一步要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加快技术迭代升级,完善使用场景,以促进视听内容产品版权保护和价值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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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推进我国自主研发的视音频内容数字版权保护体系(ChinaDRM)的产业化应用,发挥其在技术支撑、安全评估、服务认证、秘钥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版权领域的应用,建立健全广电版权产业生态体系。
 
四是推广广电知识产权合同示范文本。为规范广电行业知识产权授权和使用,广电总局法规司组织广播电视媒体知识产权合同示范文本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形成了一批典型合同的示范文本。下一步可考虑在行业内推广,真正使之发挥作用,以促进广电知识产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四)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变革
 
版权产业的发展、版权产品的传播,不仅涉及 GDP 的增长,更关乎国家的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五中全会《建议》提出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于资本主义时期的西方国家,其最初的制度设计以及之后的国际立法都是由西方国家主导的。
 
因此,西方国家将其文学艺术领域的创新成果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而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传统资源和民族文化等排除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之外。
 
例如,好莱坞电影《功夫熊猫》,中国功夫和国宝大熊猫本来都是中国特有的文化资源,在现有制度框架内都处于公有领域,在经过好莱坞编剧和导演艺术创作加工之后,却成为好莱坞电影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赚取利润的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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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电总局积极参与广电相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制定工作。2012年6月,广电总局积极参与承办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推动签署《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这是在中国诞生的第一个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极大地提升了中国版权事业的国际地位和北京在国际社会的知名度。
 
当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与相关权常设委员会正在就《保护广播组织公约》进行磋商,并已持续十余年。关于广播组织权利保护问题的争议,早已超越“南北分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内部对广播组织权利内容以及“网播”组织的地位等核心条款持不同意见。
 
对此,中国亟需在研究国内产业发展现状的前提下,确立中国的立场和方案,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文|贺涛
来源 | 国家广电智库